六五普法简介
1986年开始,党中央宣布全国普法开始,每五年为一个制定周期。2011年,是实施“十二五”规划的开局之年,也是实施“[1]六五”普法规划的启动年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召开全国发展改革系统“五五”普法总结表彰暨“六五”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,正式启动“六五”普法工作,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要普治并举,加快推进依法行政。"六五”普法规划确定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十项主要任务。这十项任务的完成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有着重大意义。“六五”普法规划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,继续开展法治城市(区、县)创建,做好法律六进活动,提升法治文化的作用,开展与民生、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,创新宣传的形式和载体,建立配套考核验收机制,落实督察责任制,深入全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。通俗的说,就是给公民普及一些法律知识。
根据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,服务“十二五”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,“六五”普法规划提出,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是: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围绕“十二五”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,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,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、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、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,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深入推进依法治理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,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。
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,深入宣传宪法,广泛传播法律知识,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,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,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,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,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“六五”普法期间的法制教育哪十项主要任务,根据“十二五”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。